一、文化部會同經濟部於110年10月5日完成訂定並發布施行文化藝術工作者及事業著作權保障辦法」,為落實該辦法第6條,機關或法人就辦理藝文事務之成果,取得著作財產權授權或讓與之合理對價,文化部委託財團法人台灣經濟研究院於111年8月份舉辦3場次諮詢會議,以廣泛蒐集具體意見,俾利研擬上開合理對價參考原則之擬訂,期落實保障文化藝術工作者與事業之權益。
二、旨揭諮詢會議,其辦理時間、地點如下:
(一)南區場次:
1、日期:111年8月3日(星期三)13時30分至16時00
2、地點: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階梯教室。
(二)北區場次:
1、日期:111年8月9日(星期二)13時30分至16時00
2、地點:華山文創園區華山小客廳。
(三)中區場次:
1、日期:111年8月12日(星期五)13時30分至16時00
2、地點:國立臺灣美術館工作坊
三、請遴派機關內辦理藝文採購業務之相關人員報名參加,全程參與者,每場次將登錄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2小時。
四、本項會議採網路報名方式辦理,請即日起至報名網頁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KJ5CkasDjVVf6TctUfELhre3EhkaB6eQ/view)線上報名,或至文化部「文化藝術採購與著作權專區」最新消息頁面連結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