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日期:
(一) 報名節目獎、個人獎及節目創新獎: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四月十二日至一 百十年五月三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 報名特別獎項: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四月十二日至一百十年六月四日止, 逾期不予受理。

報名方式(網路報名):
依規定期間至「 110 年 度 金 鐘 獎 報 名 系 統 」( 網 址 http://www.bamid.gov.tw)進行網路報名,並上傳參賽節目影片至前揭報名系統,
報名系統將於報名截止日當日下午 5 時 30 分關閉,惟參賽節目影片可上 傳至一百十年五月十七日晚間 24 時止,逾前開規定期限者,將不予受理;
未完整報名及上傳參賽影片者,視同報名無效。

更詳細內容請至文化部 https://www.bamid.gov.tw/information_143_123315.html 下載各項說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