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旨任務

宗旨

本會保障,全台演藝行業幕前及幕後人員之勞健保業務、工作環境安全溝通、演藝行業制度革新、不定期辦理藝文活動 (國際影視座談、演唱會、拍攝電影戲劇、各類藝文活動),強化台灣演藝行業與國際接軌,引領台灣影視產業走向國際

任務
  1. 服務演藝(幕前幕後)從業人員所需之勞健保業務。
  2. 輔導演藝人員合約簽定,修改或廢止。
  3. 演藝行業法律知識及專業知識輔導。
  4. 提高演藝(幕前幕後)從業人員素質及專業培訓。
  5. 改善勞動條件及工作環境。
  6. 關於演藝人員勞工法規制定工作時數與修改,廢止損害演藝(幕前幕後)從業人員權益事項。
  7. 勞資爭議或糾紛事件之調處。
  8. 法令規定應辦事項。

 工會願景

我們認為工會應該建立的核心價值是「傳承」、「愛心」、「堅持」,不論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只要站在人生的舞台上,就要重視演藝文化的「傳承」,工會必須抱著「愛心」的心態來照顧會員,一路走來要「堅持」本位。
台北市電影電視演藝業職業工會及臺北市影劇歌舞服務職業工會等相關友會...,秉持照顧本業的同仁是我們的責任之信念與將來要開創新的方向及願景,讓社會大眾知道工會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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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承」是我們工會的理念,堅持」是我們的信念,「愛心」是我們應具有的條件,「路」是要走出來的。
不久將來,我們工會一定會走出一條我們自己的路,保障本國合法演藝人員權益,必須要工作證來證明其合法性,文化要延續,我相信我有能力、有恆心來完成它,希望每一個會員,都有相同的認知,歡迎加入我們,共創藍海策略。

長官介紹

台北市電影電視演藝業職業工會 (台北市演藝工會) / 臺北市影劇歌舞服務職業工會
理事長曹雨婷(莉)
任職
  1. 台北市電影電視演藝業職業工會 理事長
  2. 臺北市影劇歌舞服務職業工會 理事長
  3. 臺北市產職業總工會 理事長
  4. 台北市流行音樂產業工會 理事長
  5. 台灣演藝經紀業聯合總會 理事長
  6. 中華演藝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協會 理事長